关于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来源:财政部 发布时间:2020-10-29 字体大小:Aa-Aa+ 浏览次数:0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,规范国有资产评估行为,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,财政部对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起草了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在2020年11月27日前,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1.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mof.gov.cn)“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”(网址:http://lisms.mof.gov.cn/lisms)提出意见。
2.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资产管理司(邮政编码100820)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”。
财政部
2020年10月27日
- 1
- 分享:
相关文章
-
- 财政部负责人就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》答记者问
- 2023-02-17
-
- 行业盛典 华丽归来——2022珠宝产业资本论坛即将在京举行
- 2023-02-17
-
-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》
- 2023-02-16
-
- 中国国际珠宝展 | 久别重逢,再聚北京
- 2023-02-14
-
- 聚焦行业热点 提升执业能力——珠宝评估研讨班圆满举办
- 2022-11-30